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

被引:30
作者
张冬梅
机构
[1]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虚拟财产; 遗产; 网络用户; 网络服务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当今社会人们与互联网日渐密切的联系也使公民个人在网络世界的虚拟财产不断膨胀,网络用户死亡后的"虚拟遗产"虽然有着与现实世界财产不同的型态和特点,但它仍符合"其他合法财产"的判定标准,可以纳入遗产继承的范畴。网络用户对不同类型的虚拟财产分别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在其作为遗产继承时的方式也有所区别。此外,在虚拟遗产继承时,还必须注意网络用户协议中限制虚拟财产继承的条款的法律效力,协调平衡继承权的实现与网络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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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网络虚拟财产能否继承引争议.[N].李吉斌;.法制日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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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权研究.[M].林旭霞; 著.法律出版社.2010,
[3]  
王泽鉴法学全集.[M].王泽鉴; 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