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与担保制度的存在与发展——兼译我国物权法是否应当确认让与担保制度

被引:16
作者
胡绪雨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
关键词
担保物权; 让与担保; 非典型担保;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6.04.035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担保是所有权因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而呈现被灵活、弹性运用的状态,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交易习惯的产物。然其产生却对物权法体系的完整性具有内在冲击,因此要采纳让与担保制度则必须分析其优劣所在及其存在空间,设计出一种有效的机制。否则,即使采用这种担保方式,能够对社会产生一定的经济促进作用,也会被其对交易的安全和秩序发生负面作用所抵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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