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谦抑在中国——四校刑法学高层论坛

被引:57
作者
徐卫东 [1 ]
西原春夫 [2 ]
关哲夫 [3 ]
李洁 [1 ]
贾宇 [4 ]
梅传强 [5 ]
李永升 [5 ]
徐岱 [1 ]
冯卫国 [4 ]
童德华 [5 ]
陈忠林 [5 ]
张旭 [1 ]
李韧夫 [1 ]
华伟 [4 ]
闵春雷 [1 ]
李邦友 [5 ]
高珊琦 [4 ]
陈玉范 [1 ]
夏勇 [6 ]
王充
机构
[1] 日本国士馆大学
[2] 西北政法大学
[3]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中国刑法; 刑法谦抑; 不得已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为庆祝吉林大学建校六十周年,吉林大学法学院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刑法学界同仁,于2006年9月12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了主题为“刑法谦抑在中国”的四校刑法学高层论坛。学者们集中对何为刑法谦抑、刑法谦抑是一种原则还是一种刑事理念、刑法谦抑的价值、刑法谦抑在中国如何实现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刑法谦抑是刑事法治发展的必然诉求,在当代中国刑法中作为一种刑法理念应有多方面的体现: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限制性、紧缩性,刑罚适用过程中的轻刑化、非刑罚化、替代刑化。中国刑法应当谦抑。也有学者认为,“刑法谦抑”的提法不科学,应以“不得已”代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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