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的违法性判定与规制路径

被引:19
作者
王玉辉 [1 ,2 ]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2] 郑州大学经济法律研究中心
关键词
优势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 依赖性; 可转向性; 交易自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市场交易中,交易方滥用较交易相对方的优势地位存在三种情形。其中,滥用优势地位行为限制了市场主体自由、自主的经营活动,是一种侵害市场自由竞争基础的反竞争行为,与民法调整的权利滥用行为和传统意义上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同。滥用优势地位行为以行为主体具有优势地位为要件,需判断交易相对方对交易方的依赖性、交易方的市场地位及足够的、可预期的转向可能性。该判断方法以交易当事人间的关系为直接视角,但需要进行市场结构的要素分析。同时,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当行为也应当从是否阻害市场竞争的角度进行划分和认定,考量行为的广泛性和不利益程度。对此,从滥用优势地位行为侵犯的法益、行为性质、违法分析范式、预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发生等多重因素出发,将其纳入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更为适当。
引用
收藏
页码:106 / 116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论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法律规制 [J].
王晓晔 .
现代法学, 2016, 38 (05) :79-92
[4]   反垄断法的地位及其政策含义 [J].
张占江 .
当代法学, 2014, 28 (05) :109-116
[5]  
取引開始時における優越的地位の濫用 .2[日]舟田正之. 立教法学 . 2018
[6]  
日本禁止垄断法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