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弱势群体的“社会报复”

被引:68
作者
吴鹏森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上海
关键词
弱势群体; 社会报复; 结构性弱势; 功能性弱势; 社会生态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2.2 [社会团体];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各种社会群体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这不仅是正常的 ,甚至是必然的。但弱势群体作为社会的底层 ,不仅以自己的方式顽强地存在着 ,而且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社会实施着各种积极和消极的“社会报复” ,使社会发展付出代价。弱势群体可以分为结构性弱势、功能性弱势等不同的类型 ,它们形成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现代政府有必要、也有责任建立一种有效的社会体制 ,确保功能性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侵害 ,同时要不断创造条件 ,优化社会结构 ,消除结构性弱势群体 ,帮助人们从不合理的社会结构中解脱出来。可以认为 ,帮助弱势群体就是帮助强势群体 ,就是帮助整个社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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