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应用与对纳税人负责关系研究

被引:3
作者
李斌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
科技成果应用; 对纳税人负责; 合法性; 评价机制; 实践渠道;
D O I
10.19484/j.cnki.1000-8934.2012.05.021
中图分类号
G322 [中国];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1201 ; 1204 ; 020203 ;
摘要
现代政府的合法性在于对纳税人负责,政府利用税收支持科学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科学的合法性在于科技成果的应用,科技成果应用是科技工作者对纳税人负责的当然义务和责任。政府并没有天然资助科学的义务,科学必须对纳税人负责。我国科技工作者对科技成果应用与对纳税人负责之间的关系的认识还存在很多误区。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成果应用中如何践行对纳税人负责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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