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权本质论

被引:6
作者
朱与墨
机构
[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
关键词
商品化权; 商品化权对象; 知识产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把一些具有知名度和吸引力的形象进行二次开发应用于商业使用的权利,称为商品化权。商品化权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这种权利将来源于智力劳动的,经传播具有一定声誉、能产生和满足一定消费需求的特定权利要素的各类形象,转借其影响力,结合于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化利用。商品化权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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