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界定标准与立法确认

被引:12
作者
王斐民 [1 ]
樊富强 [2 ]
机构
[1]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 识别标准; 立法确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 [金融法];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金融消费者应限定于个人,并以一定标准区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识别金融消费者有三条标准:一是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处于弱势地位;二是金融消费是为了个人或家庭的基本生活消费;三是金融消费行为受到侵害后会对个人或家庭的基本生活造成影响。中国可以借鉴域外立法确认金融消费者的方式,在相关的金融立法上对金融消费者予以确认,从而建立与投资者保护制度相对应的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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