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行政权力部门分配学术资源和进行学术管理重要依据的学术评价如今已发生了分裂,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由一般的评价方法升格成为两种不同的评价种类。两类评价的主体分别为学术共同体和专业评价机构。两个评价主体展开了对评价权力的角逐,致使学术评价失去了完整性而变得残缺不全。正是在如此情境下,学术评价迎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之于学术评价,既提供了评价回归统一的机遇,也布下了分裂走向极致的陷阱。重建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关键,是处理好大数据时代与前大数据时代学术评价的关系、科研体制与学术评价的关系以及学术评价内部诸要素间的复杂关系。唯此,分裂的评价方能在科学的意义上重新归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