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资诈骗罪

被引:7
作者
邓中文
机构
[1] 宜宾学院法学系
关键词
集资诈骗罪; 客观特征; 司法认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使用诈骗方法和非法集资的重要特征。认定集资诈骗的罪与非罪时,应注意非法集资与合法集资的界限、集资诈骗罪与集资纠纷的界限,此外还应特别注意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以及处理与集资诈骗行为相关的一罪与数罪的关系问题。《刑法》第192条及其司法解释是认定集资诈骗罪的根据,刑法理论只能作为法无明文规定时的一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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