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贿罪从宽处罚制度的司法适用

被引:7
作者
赵秉志 [1 ,2 ,3 ]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
[2]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3] 国际刑法学协会
关键词
行贿罪; 犯罪较轻; 重大案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92 [贪污贿赂罪];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设定了更为严格的适用条件。"被追诉前"应当限定为"立案前";"犯罪较轻"一般是指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形;司法解释降低"重大案件"的判定标准,扩大了特别从宽处罚规定的适用空间;"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主要从行贿人提供案件线索和对受贿案件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追逃追赃作用两方面考量;司法解释降低行贿罪中"重大案件"的判定标准,并不意味着降低了"重大立功"的认定标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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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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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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