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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起草=人大主导?
被引:3
作者
:
吴祖强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吴祖强
机构
:
[1]
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来源
:
上海人大月刊
|
2013年
/ 06期
关键词
:
人大;
提案权;
会议;
委员会;
主任;
法规草案;
人大代表;
审议发言;
D O I
:
10.16702/j.cnki.cn31-1590/d.2013.06.020
中图分类号
:
D62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政府、人大代表、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法规案提案权。但目前绝大多数法规案都是政府提出的。由于缺乏健全的制约机制,参与立法的政府部门追求自身利益在所难免,而对一些跨部门、综合性强或者涉及民生而缺乏部门利益的立法项目,政府部门积极性不高。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提法规案的则很少;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案权基本虚置。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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