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立法中的价值合意

被引:2
作者
牛玉兵 [1 ]
傅华 [2 ]
机构
[1] 江苏大学法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行政立法; 价值; 价值合意;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8.03.013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立法价值的合意对于行政立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由于观念滞后以及制度缺失等原因,我国行政立法在价值合意实现方面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为实现行政立法中的价值合意,需要确立行政立法民主、行政立法正当程序以及均衡立法等观念,并通过提升行政立法程序的效力层级、完善行政立法民主参与制度来保障价值合意的实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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