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法统:村规民约对固有习惯法的传承——以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为考察对象

被引:17
作者
高其才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村规民约; 习惯法; 法统; 传承; 魁胆村;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7.09.006
中图分类号
C954 [民族社会形态、社会制度]; D922.15 [华侨、民族事务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的实践表明,村规民约成为传承固有习惯法的主要方式,侗族固有习惯法主要通过村规民约得以传承和弘扬。魁胆村在议定、修改村规民约时,从尊重、选择的原则出发传承良善固有习惯法,延续法统。魁胆村村规民约广泛传承了固有习惯法的观念和规范,具体包括民主机制、族长地位、敬老爱幼、保护妇女、团结互助、热心公益、爱护公物、诚实守信、严禁造谣惑众、禁止内勾外引、吃款处理、喊寨处罚、调解收费等。由于形成了遵守习惯法的传统,村规民约又传承了固有的法统,魁胆村民普遍具有守法遵规意识,严格依约办事,自觉按规行为,魁胆村形成了遵纪守法、遵规守约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应当重视村规民约在传承和弘扬良善习惯法、延续固有法统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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