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与矫正——基于四川省立法与实践的对比

被引:10
作者
王黎黎
机构
[1] 西华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保护; “非遗”保护误区; 知识产权法;
D O I
10.15970/j.cnki.1005-8575.2015.04.008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目前,在我国的立法层面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初具规模,尚待完善,但其保护效果具有局限性;实践中,对"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运用日渐广泛且追求与行政法保护一致的效果,公众对其保护效果具有高度期待。公众对"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效果的实际期待偏离立法设定而形成的误区,是由于个人、集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混淆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造成的。矫正这一误区,需要增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研究和立法宣传,厘清知识产权法与行政法保护的不同功能与边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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