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探讨不孕症和社会行为因素的关系。方法本研究遵循病例—对照研究设计的原则,对414对不孕症夫妇进行调查。同时,在配比年龄、经济收入、及工作单位的条件下,以414对已生育夫妇作为对照组。把与不孕症有关的社会行为因素作为风险因素加以衡量。结果如果暴露于以下因素,患不孕症的相对危险度分别是:初婚时女方年龄超过30岁,相对危险度为5.48;每周性交次数少于1次为3.95;有人工流产史为2.62;男方从事接触放射物质的工作两年以上为17.33;关于从事高温作业两年以上的情况,如是男方为2.66;如是女方则为1.88;有口服避孕药史的为1.42。结论表明了一些有待于研究的病因线索并且提示某些社会行为因素很可能是造成不孕症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结婚年龄、性交频率、人工流产、男性从事接触放射线职业及高温作业。有口服避孕药史和女方从事高温作业虽然可以稍稍增加患病的风险,但经统计学检验无显著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