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归属方案选择

被引:30
作者
杨默如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关键词
增值税; 流转税; 转让定价; 收入; 财政管理;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10.05.020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学者们提出的方案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将改革后这些行业的增值税归属,继续执行原来的营业税分成机制,即仍然归属省级及以下的地方政府所有;第二种是将改革后这些行业增值税与现行增值税的分成机制相统一,即按中央占大头、地方占小头方式分成。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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