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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归属方案选择
被引:30
作者
:
杨默如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杨默如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来源
:
税务研究
|
2010年
/ 05期
关键词
:
增值税;
流转税;
转让定价;
收入;
财政管理;
D O I
:
10.19376/j.cnki.cn11-1011/f.2010.05.020
中图分类号
: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学者们提出的方案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将改革后这些行业的增值税归属,继续执行原来的营业税分成机制,即仍然归属省级及以下的地方政府所有;第二种是将改革后这些行业增值税与现行增值税的分成机制相统一,即按中央占大头、地方占小头方式分成。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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