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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问题研究
被引:12
作者
:
潘刚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发展研究所
潘刚
机构
:
[1]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发展研究所
来源
:
中国农业信息
|
2010年
/ 09期
关键词
:
粮食主产区;
利益补偿制度;
财政;
省份;
粮食生产;
财政金融;
粮食安全;
耕地保护制度;
经济机制;
补偿机制;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326.11 [粮食作物];
学科分类号
: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
<正>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为确保粮食安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粮食主产区建设。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等13个省区是我国传统的粮食主产区。这些地区资源条件好,耕地、水利、气候条件优越,生产力水平高,农艺科技实力相对雄厚,机械化水平高,适宜粮食作物生产。因此,建立比较完善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是稳定粮食生产的治本措施,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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