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行政的积极责任与消极责任

被引:8
作者
郑永兰
刘祖云
机构
[1]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责任政府; 责任政治; 责任类型; 责任实现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035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在政治与公共行政的领域中 ,“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语汇 ,“责任政府”与“责任政治”也是政治与行政改革追求的主要目标。政府的责任从性质上看 ,有积极责任与消极责任之分 ,积极的责任是消极责任的基础 ,消极责任是积极责任的保障。政府责任 ,从内容上看有四种类型 ,即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与道德责任。政府责任实现的基本路径有 :保持政府组织目标合法、提升行政人员德性与强化社会的价值期待。为了保证政府责任的实现 ,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刚性”机制 ,即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政程序立法的完善、官僚体制建设与行政道德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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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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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论政治责任.[M].张贤明[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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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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