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信息公开法制

被引:5
作者
林宗浩
机构
[1] 韩国庆北国立大学
关键词
信息公开; 公开法; 韩国; 地方自治团体; 信息公开请求权; 私生活; 原告资格; 行政法学研究; 第三人; 请求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31.26 []; DD912.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1996年12月31日韩国制定了《关于公共机关信息公开的法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法》),于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韩国是世界第12个、亚洲第一个拥有信息公开法制的国家。但是1996年制定的《信息公开法》由于非公开对象的抽象性、模糊性以及对公共机关决定的不服等救济制度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因此2004年1月29日作了全面修改。修改以后的法律于2004年7月30日开始施行。本文主要介绍韩国信息公开请求权的宪法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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