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征管角度看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

被引:2
作者
刘颖
刘立升
机构
[1] 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系
[2] 内蒙古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浙江 杭州
[3] 内蒙古 赤峰市
关键词
征管; 社会保障; 费改税; 法律强制力; 征管难题; 基金管理;
D O I
10.13894/j.cnki.jfet.2003.04.013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现行社会保费征缴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法律的强制力不够,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比较严重;现行缴费方式不利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挪用和非法挤占现象严重;税务部门代征社保费遇到一系列的征管难问题。开征社会保障税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可以充分实现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即能保证征税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又便于加强资金运用中的管理;可提高征管水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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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关于社会保障税立法的探讨 [J].
桂涛 .
税务研究, 2002, (11) :49-52
[2]  
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相关问题研究[N]. 李海飞,谢颖.中国税务报.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