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中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应当选择的路径
被引:1
作者
:
王宝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
王宝明
机构
:
[1]
国家行政学院
来源
: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
2006年
/ 04期
关键词
:
政府法制;
化解;
社会矛盾;
路径;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国家当前面临着各种必须及时依法解决的社会矛盾。本文提出了以建立科学、有人权关怀、切实可行的法律政策为目标,修改现行法律和政策,制定化解社会矛盾亟需的法律和政策并使之成为体系;修改法律强化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制度解决社会矛盾的功能;政府机构作出影响被管理者权利的行政决定前实行“听证”制度;在中央和省级设立“委员会”审查现行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方案;设立国家信访复议局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将近期内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和升幅作为行政和司法政策。
引用
收藏
页码:89 / 91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行政法.[M].翁岳生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
1
→
共 1 条
[1]
行政法.[M].翁岳生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