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人人格权及其精神损害赔偿

被引:3
作者
陈熊
张锐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法人; 人格权; 精神损害赔偿;
D O I
10.14180/j.cnki.1004-0544.2004.04.039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法 律 人格 是人 格 权的 基础 ,人 格权 是 由人 格衍 化 而来 的具 体 的权 利,并最 终独 立 于人 格而 形 成 一 种法律制 度。当法 人 产生 之后 ,由 于它 与 自然 本质 上 的区 别,导致 了以 自 然人 为中 心 建立 的损 害 赔偿 体系 面 对法 人时产生 了一 种 体系 上的 缺 陷,我们 迫切 地需 要 建立 一个 更 为完 备的 体 系来 改变 这 种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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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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