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作为出资者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被引:2
作者
彭淑华
机构
[1] 河南省花花牛奶牛育种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词
出资者; 财务决策; 经济决策; 国有控股公司; 国有控股企业; 财务管理; 企业; 企业管理;
D O I
10.13999/j.cnki.scyj.2004.07.024
中图分类号
F812.2 [财政制度与管理体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由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众多,国家作为出资者不可能直接面对每一个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必须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建立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制度,促使国有资本出资者职能到位,解决多年来国有资本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为此,在作为国有企业终极出资者的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应当设立“中间出资者”,让“中间出资者”直接行使对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职能,通过资本经营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国家作为终极出资者只对“中间出资者”资本经营和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进行监管,不再直接干预国有企业经营和自主理财。因此,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应分为两个层次:国家作为终极出资者对“中间出资者”的财务管理和“中间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引用
收藏
页码:42 / 43
页数:2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