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若干建议

被引:16
作者
张璐
黄德林
机构
[1]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矿业活动; 矿山环境破坏; 经济外部性;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保证金制度;
D O I
10.13776/j.cnki.resourcesindustries.2012.02.014
中图分类号
F426.1 []; X171.4 [生态建设与生态恢复];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矿业为一个国家提供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原材料与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产业。然而,随着我国矿业的发展,同时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矿山环境问题。秉承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使经济建设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势在必行。通过分析矿业活动带来的环境问题,阐述了保证金制度的概念及实质,提出了建立该项制度的原则,结合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实施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制度的若干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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