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宪制主义视域下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

被引:1
作者
曾娜
机构
[1]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宪制主义; 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食药单列; 市场局;
D O I
10.14129/j.cnki.forwordposition.2015.07.016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新一轮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并没有呈现出摆脱"为改而改"、应急式痼疾的明显迹象,地方层面很快陷入食药单列模式与市场局模式之争,《食品安全法》设想的常态化监管始终未能实现。克服困境的思路之一,是引入行政宪制主义概念,从理性工具和商谈建构两种范式的构造入手,探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的方向和思路,使之走向常态化、持续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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