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证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从法治和法理的高度,推行国家级城镇化顶层设计的战略模式,并从学理性和科学性的双重视角认识城市化与城镇化在本质上的同一性意义;其次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根据自然区位特点、资源秉赋、历史文化传承和地域生产力结构差异等要素对新型城镇化进行精准化的战略管理、分类指导和分层建设,杜绝以往"一刀切"、"运动式"的城镇化运作方式。另外,必须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依据中国国情,对新型城镇化进行综合性、系统化的设计与管理,通过行动纲领和解决方案的制订管理,建构一个以都市圈"发展极"城市为引领、大中小城市(镇)并举、具有地域差序化格局的城镇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