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美国情报自由法

被引:2
作者
李曙光
机构
[1] 烟台大学
关键词
行政机关; 联邦; 政府公报; 国家结构; 情报自由法; 政府文件;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美国;
D O I
10.16565/j.cnki.1006-7744.2005.06.007
中图分类号
D971.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正>行政信息公开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美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最重要的法律是1966年的《情报自由法》(FreedomofInformationAct,也译为政府文件公开法或信息公开法)。情报自由有不同的涵义,本文探讨的情报自由是指公民有权了解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文件、档案和其他资料,宪法上称这种权利为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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