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伦理塑造的失真与回归

被引:8
作者
孙鹏
胡建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法学教育; 职业伦理; 法律人才; 培养机制;
D O I
10.16207/j.cnki.1001-5957.2015.01.014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治实践要求执业者具备法律职业伦理,律师职业伦理的缺失凸显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脱节。具体再现为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培养目标、相关课程设计、法律职业的准入机制与法律职业伦理塑造相互脱节。因此,重塑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须确立职业伦理教育在法律卓越人才培养中的地位,构筑合理的教育方案和科学的教材体系,完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评估机制和法律职业准入机制,根植法治理念以孕育法律职业伦理的成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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