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矛盾是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已有研究认为,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矛盾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矛盾、政府与矿业企业的矛盾、地方政府与中央企业矛盾以及政府、企业与资源地居民的矛盾;矛盾形成源于利益主体之间诉求能力差异及利益主体诉求能力差异的制度背景;解决这些矛盾需建立合理明晰的矿权制度、完善资源税费制度、建设利益主体广泛参与的组织机制、建立矿区居民利益分享机制。然而上述研究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未来研究应致力于探索符合西部区情的矿权制度安排、科学合理地进行利益计量和分成比例测算以及提供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利益矛盾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