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认识的演进

被引:7
作者
郑艳芬 [1 ]
张朝枝 [2 ]
机构
[1]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2]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关键词
文化遗产; 旅游; 国际法; 立法;
D O I
10.16323/j.cnki.lykx.2014.01.002
中图分类号
D99 [国际法]; F590 [旅游经济理论与方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是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基本依据。本文通过梳理近百年来国际法中关于旅游利用方面的内容,揭示了国际法对旅游利用的认识与态度的变化趋势。本文认为,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认识与态度的重要转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从对环境影响的关注到对经济社会文化影响的关注;从对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护需要的关注到对社区发展与游客精神体验需要的关注;从对待旅游利用被动、消极的态度到主动、积极的态度。我国当前的文化遗产旅游利用实践远未与国际法接轨,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的立法尚处于缺失阶段,因此须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相关立法以引导和规范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实践。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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