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分税制与减轻农民负担的理论思考

被引:9
作者
冯海波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关键词
分税制; 农民负担; 财权; 事权; 政府级次;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04.06.006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财权与事权不统一是我国分税制的先天性缺陷,同时,它也是导致当前农民负担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财政理论与发达国家的实践为完善分税制提供了一个规范,但在我国,过多的政府级次为实行规范的分税制设置了现实的障碍。而要想实行规范的分税制,首先必须精简政府级次,然后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在明确事权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地确定财权,做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最后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所有这些政策措施为减轻农民负担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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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财政实践[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马骏,郑康彬主编,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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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 .
中国农村经济, 2001, (11) :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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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 ;
白景明 .
经济研究, 2002, (02)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