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构想

被引:6
作者
邱秋
机构
[1]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系
关键词
土壤污染; 预防; 整治; 立法模式;
D O I
10.16493/j.cnki.42-1627/c.2007.04.015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土壤污染的特殊性决定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预防和整治双重目标。构建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应选择预防与整治分别立法的模式。一方面要完善与土壤污染预防相关的立法,当前最为亟需的是农药、化肥安全立法;另一方面应制定一部单独的《土壤污染整治法》。
引用
收藏
页码:74 / 78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关于土壤污染的概念和3类评价指标的探讨 [J].
夏家淇 ;
骆永明 .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06, (01) :87-90
[2]   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J].
宣昊 ;
滕彦国 ;
王金生 .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5, (05) :92-97
[3]   农药污染与生态环境保护 [J].
王雪芳 .
广西农学报, 2004, (02) :21-24
[4]   日本土壤污染对策立法及其所带来的发展契机 [J].
陈平 ;
程洁 ;
徐琳 .
环境保护, 2004, (04) :60-63
[5]   城市土壤研究的深化和发展——简评首届“城市、工业、交通和矿区土壤”国际学术会议 [J].
张甘霖 .
土壤, 2001, (02) :111-112
[6]   欧美一些国家控制农药污染的对策及特点 [J].
李芳,陈家骅,官宝斌 .
植物保护, 1996, (02) :38-40
[7]  
外国环境法选编[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赵国青主编,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