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

被引:5
作者
顾海波
机构
[1] 东北大学辽宁沈阳
关键词
法学教育模式; 基本定位; 中心任务; 基本环节;
D O I
10.16697/j.cnki.xdjygl.2003.04.023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顺应司法职业化、专门化的要求而转换教学模式 ,将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界的必然选择。转轨后的法学教学模式应是 :职业教育为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 ;能力培养为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 ;技术训练为法学教育的基本环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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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法律社会学.[M].赵震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