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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
被引:5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顾海波
机构
:
[1]
东北大学辽宁沈阳
来源
:
辽宁教育研究
|
2003年
/ 04期
关键词
:
法学教育模式;
基本定位;
中心任务;
基本环节;
D O I
:
10.16697/j.cnki.xdjygl.2003.04.023
中图分类号
:
D90-4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顺应司法职业化、专门化的要求而转换教学模式 ,将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界的必然选择。转轨后的法学教学模式应是 :职业教育为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 ;能力培养为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 ;技术训练为法学教育的基本环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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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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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社会学.[M].赵震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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