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合作社财务瞥理的问题日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很快,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一些合作社没有规范的股票登记制度,不发给社员股票权证。一些合作社不断向社员借款,却不给这些社员股东的地位,也不给股权权益,只是答应归还,或者从社员购买合作社的产品中扣除。这不仅是对社员利益和收益的轻视,也是对合作社的发展极不负责任。代表农民利益、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绝不应该出现这样的现象,也一定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而完善制度不能不以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为前提。一些合作社存在着分配等制度混乱的现象,对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随意制定,很不合理。如有的合作社股金分红的比例占16%,利润返还占8%,当问到这个比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其余各部分收入是如何分配的等问题时,合作社领导和工作人员都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不少合作社并没有实行股金分红,却把付给社员股息当成是股金分红,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更有一些合作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社员参与合作社的交易,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将农产品交给合作社出售等,合作社只付给社员较优惠的价格,除此之外社员一无所得。还有大量的合作社领导和无数的社员们不知道什么是利润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有的从未听说过,有的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有些地方,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就由某一领导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