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环境人权保护研究

被引:3
作者
龙良富 [1 ]
黄英 [2 ]
欧阳白果 [1 ]
机构
[1]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2]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
旅游目的地居民; 环境人权; 可持续发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环境人权是基本人权之一,旅游目的地居民是这一权利的当然主体,应该拥有旅游目的地环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和赔偿权,全面参与旅游目的地开发和发展。但由于受到土地归属不明、政府强势参与、居民维权意识较弱等因素的影响,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弱势地位未能随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而得到改变,环境人权仍是空中楼阁。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念,由重构农村土地产权及补偿机制,建立当地居民参与环境人权的机制与途径,健全政府的环境伦理责任制等措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旅游发展和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利益冲突,在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和持续供应能力的前提下真正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引用
收藏
页码:151 / 155+178 +178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1 条
[1]   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环境人权保护研究 [J].
龙良富 ;
黄英 ;
欧阳白果 .
生态经济, 2010, (11) :151-155+178
[2]   论农民环境权的保护 [J].
张建中 ;
王月芬 ;
李瑞 .
河北农业科学, 2009, 13 (05) :150-152
[3]   欠发达地区旅游开发中的农民参与机制与治道研究 [J].
宗圆圆 .
旅游论坛, 2008, 1 (06) :326-331
[5]   社区参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途径探讨 [J].
黄华 ;
明庆忠 .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8, (01) :25-27
[6]   新农村建设与农民环境权法律保护 [J].
吴献萍 ;
胡美灵 .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05) :9-13
[7]   当代中国农民的环境权 [J].
周作翰 ;
张英洪 .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7, (03) :5-11
[9]   论居民环境权 [J].
王跃峰 ;
杨宪文 ;
贺少林 .
河北法学, 2003, (04) :88-91
[10]   社区参与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J].
胡志毅 ;
张兆干 .
人文地理, 2002, (02) :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