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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医保医师制度的必要性
被引:1
作者
:
李晓露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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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成都市青羊区社保局
李晓露
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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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成都市青羊区社保局
寇颖
机构
:
[1]
成都市青羊区社保局
来源
:
四川劳动保障
|
2014年
/ 11期
关键词
:
医保;
定点医疗机构;
医师制度;
医保违规行为;
参保人员;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42.6 [各种类型保险];
学科分类号
:
120404 ;
020204 ;
摘要
:
<正>随着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支出亦愈加显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不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同时,"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实行医保医师制度,有效减少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势在必行。当前医师管理存在的困境以成都市青羊区为例。青羊区社保局、医保局合署办公,现有医保工作人员24人,其中具有医疗专业技术的1人。全区属地化管理定点医疗机构121家,住院床位691张,执业医师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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