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资源成为产品——关注《保护文化多样性国际公约》制定中的问题

被引:4
作者
章建刚
机构
[1] 山西大学艺术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
关键词
文化多样性; 文化表现形式; 文化产品; 保护文化多样性国际公约; 电影产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 [国际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对文化多样性的面貌造成了一定威胁,一些国家的政府、民间组织和专家们倡导制定《保护文化多样性国际公约》。然而即使《公约》能够获得通过,它所能直接给予保护的只能是由文化产品和服务所负载的文化内容及艺术表现形式;希望借此对“原生态”的文化生活样式进行保护是不现实的。因此,要想积极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只能是积极鼓励文化艺术表达的创新,同时大力扶持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首先是扶持那些与复制技术紧密结合的艺术生产部门,如电影业的发展。这可能才是使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发生良性互动的一种有效方式。
引用
收藏
页码:121 / 127+160 +160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