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加拿大土著民族自治政策的演变

被引:3
作者
高艳萍
丁见民
机构
[1] 廊坊师范学院马列教学部
[2] 南开大学美国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 河北廊坊
[3] 天津
关键词
加拿大; 土著民族; 自治政策;
D O I
10.16124/j.cnki.cn13-1390/c.2003.01.023
中图分类号
D771.1 [];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加拿大土著民族包括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人 ,他们世代居住在北美大陆上。欧洲人来到新大陆后 ,土著民族的权利日益受到侵蚀而不断被削弱 ,土著民族为捍卫自身的利益 ,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斗争。自 2 0世纪70年代以来 ,土著民族争取自治权利的斗争出现了很大转机。 1982年 ,加拿大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土著民族的“已有权利”和“条约权利” ;1999年 4月 ,加拿大第 13个省级行政单位———努纳武特的建立是土著民族在自治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的尝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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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拿大与加拿大人.[M].阮西湖;王丽芝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