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的“间隙生产”——南苑“社区代理权”系列诉讼的拓展分析

被引:10
作者
黄晓星
机构
[1] 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院
关键词
市民社会; 间隙生产; 策略型关系; 法理型关系; 和谐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2 [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
学科分类号
1407 ;
摘要
转型背景下,现有的市民社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市民社会—共同体(组织)、国家—社会良性互动(关系)和政治—公民权(权利)三方面,主要以西方国家—市民社会关系为出发点,研究独立市民社会的生产,要么验证独立市民社会的存在,要么使用规范研究对其应然性进行论证。本文采用实践逻辑,认为市民社会的生产是一种国家与市民社会新的关系的重构,是在原支配性网络中"间隙生产"出来的。文章着力于社区,采用内容分析法与深度访谈相结合的质性研究方法,以中观的分析单位反映宏观的社会变迁。在"间隙生产"的逻辑下,国家与市民社会需要将策略性关系转换为更稳定的法理型关系,才能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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