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几个问题

被引:6
作者
杜敬
机构
关键词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不彻底性; 毛泽东; 党中央; 土地法; 大纲; 中共中央; 五四指示; 剥削阶级; 地主阶级; 土地改革政策;
D O I
10.16240/j.cnki.1002-3976.1985.03.005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有些关于中国土地改革的论著,在提到“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时,有一些通行的提法,我认为需要斟酌,现在提出讨论。 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通常称为”五四指示”),和1947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无疑是两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献。依据这两个文件,各级党组织领导解放区广大农民进行了翻天覆地的革命斗争——土地改革,消灭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使千百万无地少地的贫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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