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之债:一种新型的法定之债——《侵权责任法》第87条评析

被引:14
作者
彭诚信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第22条; 医疗损害赔偿部分条款; 误诊行为; 理论创新; 《侵权责任法》第87条; 无过错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经2009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我国民事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对公民民事权益进行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保护,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堪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集大成者。《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刊特邀相关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此进行分析,发表观点,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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