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三个需求:发挥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

被引:20
作者
姚和芳
机构
[1]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
[2] 湖南株洲
关键词
示范性高职院校; 社会服务职能;
D O I
10.16298/j.cnki.1004-3667.2007.05.016
中图分类号
G718.5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科分类号
040108 ;
摘要
示范性高职院校发挥好自身的社会服务职能是其内涵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其发挥引领作用的具体体现。示范性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满足行业、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各类岗前、职后、转岗培训需求;二是满足区域或行业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需求;三是满足周边院校、中西部院校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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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加快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思考 [J].
范唯 ;
马树超 .
教育发展研究, 2006, (19) :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