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在法学上的概念

被引:19
作者
方文晖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
关键词
法学概念; 两性结合; 共同生活; 夫妻身份; 公示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作为婚姻法调整对象、婚姻法学研究对象的“婚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法学概念。婚姻的法学概念应当与民法学中的民事行为概念相对应,并能在婚姻法学体系中始终如一。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概念混为一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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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条
[1]   婚姻概念质疑 [J].
方文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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