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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司法解释权
被引:11
作者
:
罗堂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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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0
h-index:
0
罗堂庆
机构
:
来源
:
政治与法律
|
1993年
/ 01期
关键词
:
刑法司法解释;
刑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刑法条文;
司法解释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
D O I
:
10.15984/j.cnki.1005-9512.1993.01.008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一、刑法司法解释主体长期以来,我国的刑法解释相当混乱,擅自解释的机关相当多。 (一)刑法典颁布前解释刑法的机关。单独作刑法解释的有:(1)公安部,如1951年10月公安部《关于处理女犯、少年犯及老年犯的指示》;(2)司法部,如1955年3月2日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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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9 / 32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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