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国有森工企业体制改革研究

被引:7
作者
耿玉德
王永清
蒋敏元
机构
[1]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哈尔滨市
[3] 哈尔滨市
[4] 哈尔滨市
关键词
大兴安岭; 国有森工企业; 国有林区; 林业; 木材采运; 商品林;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林产工业; 黑龙江省;
D O I
10.13843/j.cnki.lyjj.2001.04.007
中图分类号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120302 ;
摘要
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是1964年2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近50年来,大兴安岭国有林区为我国木材生产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今天,大兴安岭林区的计划体制出现一些弊端。大兴安岭国有森工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国林业新定位的要求,体现规模经济的要求。改革的基本思路:实现政企分开,职责分开,职能机构分开,企业改组、改造或重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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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运作机制[M]. 中国经济出版社 , 裴中阳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