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民主的程序保障——以地方立法为视角

被引:6
作者
吴展 [1 ,2 ]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
关键词
立法民主; 立法程序; 地方立法; 民主化修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立法程序作为立法民主的逻辑起点,对于理性型构立法意志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地方立法领域,由于保障不同,地方立法主体参与立法活动、立法听证、立法审议、立法表决等立法环节的程序设置存在明显的瑕疵,地方立法的民主程度有待提高。对地方立法机关活动程序及公众参与程序的民主化修复,有助于地方立法民主的实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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