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德国民法典》第90a条的理解展开环境资源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

被引:19
作者
蔡守秋 [1 ]
机构
[1]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湖北武汉430072
关键词
环境资源法学; 民法学; 主、客二分法; 动物不是物; 动物的权利; 德国民法典;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03 ; 0301 ;
摘要
新修订的《德国民法典》关于“动物不是物”的规定,是指动物既不是物,也不是人,动物就是动物。这一规定是民法(特别是大陆法系的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重大变革,它宣布了当代民法的一种新理念,是对传统民法理论中“人、物二分法”、“主、客二分法”的研究范式的突破。“主、客二分法”在法学中的经典表现是,世界仅由人与物组成,不是人就是物,不是物就是人,人永远是主体,物永远是客体。这种“主、客二分法”有许多弊病。环境资源法学主张“主、客一体化”,“动物不是民法中的物,也不是民法中的人”的观点一直是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观点之一。动物既区别于人又区别于物,法律可以确认动物享有权利,但动物权利不是人权,享有权利的动物也不是人。
引用
收藏
页码:1 / 15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 [1] 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
    崔建远
    [J]. 法学研究, 2002, (03) : 37 - 62
  • [2] 绿色民法典草案[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徐国栋主编, 2004
  • [3] 准物权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崔建远著, 2003
  • [4] 人权的终结[M]. 江苏人民出版社 , (美)科斯塔斯·杜兹纳(CostasDouzinas)著, 2002
  • [5]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教程[M]. 法律出版社 , 王曦主编/译, 2002
  • [6] 德国民法典[M]. 法律出版社 , 郑冲, 2001
  • [7] 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曾世雄著, 2001
  • [8] 后现代精神[M]. 中央编译出版社 , (美)大卫·雷·格里芬(D.R.Griffin)编, 1998
  • [9] 科学革命的结构[M].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美]库恩(T·S·Kuhn), 1980
  •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 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