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下半期以来,工业事故和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频繁,过错推定日益成为应对风险社会中诸多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法律手段。我国多数学者认为过错推定隶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不是独立的侵权归责原则。但为了应对高科技、分工细化背景下的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等纠纷,及动物致人伤害等冲突,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促使控制危险的一方当事人努力减少侵害,我国应该把过错推定独立成为一个侵权归责原则。过错推定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国内一些人士把汉德公式运用到医疗纠纷分析中,这可能会弱化借过错推定保护患者的立法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