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的类型与运用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摘要为原型的借鉴

被引:15
作者
马荣 [1 ]
葛文 [2 ]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2]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指导性案例; 类型; 运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一般需要根据法律争议焦点作出,其内容应当包括三个部分:重要事实即对指导性案例有决定性影响的要件事实;该要件适用的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定;结论。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后案的重要事实如与裁判要点记载的重要事实相似,则应当参照裁判要点的结论。对指导性案例的运用应当区分裁判要点的类型,通过援引和适用两种模式来运用裁判要点。对指导性案例的不当运用,构成上诉和再审改判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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